常州法院电信网络诈骗十大典型案例

2026-04-13 10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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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法院电信网络诈骗十大典型案例

时效性:     现行有效

发文机关:  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
发文日期:   2022年04月18日

施行日期:   2022年04月18日

效力级别:   地方司法文件

电信网络诈骗十大典型案例(2)| “网恋”诈骗案

骗子自述

我今年34岁,大专毕业后做过各种生意,跑过滴滴,卖过奶茶,因为实在太苦都没干下去。自己也没啥技能找不到工作,但吃喝玩乐一样不少。

2015年,因家庭争吵,心情不好,就想微信加个女生聊聊天或者出去散散心。因为我头像是女生,有人通过附近的人主动加我,还给我发红包,约我出去。我看他挺爽快,就把网上下载的美女照片发给他,想冒充女性“潘朵儿”骗点钱花花。后来我离婚了,他发给我的红包我用来支付孩子抚养费。2016年,我又结婚了,人离开了常州,但跟被害人还保持微信联系。老婆要生孩子了,因为手头紧,我就编造买房子要交税、离婚要给分手费、出车祸没钱住院等各种理由向被害人要钱,数额也越来越大。我们一共持续了三年时间,没见过一次面,有次他在酒店订了房间要跟我见面,我以临时出差推掉了。还有一次他要给我购物卡,我说我在广州出差,以“潘朵儿”弟弟“小海”的身份在超市和他见了面。他有点胖,谢顶,看上去老实巴交的。我还以“潘朵儿母亲”的身份跟他聊天,其实“小海”和“潘朵儿母亲”都是我假冒的微信号。他给我的所有钱加上他父亲给他还房贷的10万,全部被挥霍掉了,一共66万多元。

2018年底,他给我发微信:“急等归还房贷,立即还我7万元!”我当时打给他9000元。后来被害人发微信:“再不还钱我就自杀!”但我没当回事。出事前两天,他给我发了最后一条微信:“我的律师会跟你联系!”直到他跳河自杀,还是把我当成美女“潘朵儿”,说他多么爱我,说我欺骗他的感情。简要案情

2015年9月至2018年12月间,被告人杨某在微信上伪装成女性“潘朵儿”,通过微信“附近的人”功能与被害人王某某(已死亡)认识后,以和王某某谈恋爱、结婚名义交往,期间又伪装成“潘朵儿”弟弟“小海”、闺蜜“佳佳”进一步获取被害人的信任,先后编造了生病、请领导吃饭等各种理由,骗得被害人王某某人民币共计66万余元,被其挥霍一空。被害人王某某因本案于2019年1月投河自杀身亡。被告人杨某于案发前仅归还被害人人民币9000元。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,且数额特别巨大,并造成被害人自杀,属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。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。法官提示

用生命作为网恋的代价,这样的结局让人侧目更发人深省:互联网中的俊男美女,可能肥瘦不一、良莠不齐,留个心眼,好好观察,莫把青春和生命错付;俗话说有情饮水饱,虽说“金钱”让恋爱增色不少,但当男女朋友向你索要巨额金钱时,要权衡好“真爱”的标准!

电信网络诈骗十大典型案例(3)| “游戏主播”诈骗案

骗子自述

我今年26岁,因为上学只上到初中,文化水平低,辛苦的工作不想干,工资高的岗位不要我。但我打得一手好游戏,经常带人上分,于是我就开始做起了网络游戏主播。

刚开始觉得自己能靠打游戏赚钱,实现了玩着赚钱的理想生活,但慢慢的我发现这份工作没有给我带来想象的收入,满足不了我的消费欲望,于是我就打起了“小算盘”。我开始在我QQ空间相册中展示抽奖获得的“QQ炫舞”稀有装备的图片,并且在游戏中主动加一些玩游戏的好友,这些人往往都沉迷游戏,渴望获得稀有装备,所以我会告诉他们我可以帮他们抽奖抽到想要的装备。部分游戏玩家禁受不住诱惑,主动加我QQ,而我就会告诉他们,要购买道具抽奖,钱需要先打过来,因为是稀有装备,那道具的钱肯定不是一般价格。经常买装备的游戏玩家往往更在乎获得装备,所以就会答应先交钱。通过这种方式,我在两个月的时间里,骗了4个人,一共2万多元,这些钱骗到后都被我挥霍一空。简要案情

2021年4月间,被告人杨某在其QQ空间相册中展示抽奖获得网络游戏“QQ炫舞”稀有装备的图片,主动加被害人游戏好友后,称可以帮被害人抽奖抽到想要的装备,诱使被害人加其QQ好友后,以让被害人转账用于购买道具抽奖为名,骗得钱款后将被害人QQ拉黑,共计作案4次,骗取人民币共计22050元,用于个人消费。案发后,被告人杨某的亲属已赔偿被害人王某1、王某2、韩某某的全部损失,并获得了三名被害人的谅解。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杨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,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法官提示

游戏的世界终究也是世界,其中有同舟共济的“队友”,也有虎视眈眈、伺机而动的“骗子”,游戏的世界也没有天上掉馅饼一事,以小博大赌徒心理,装备交易贪小便宜,就容易着了骗子的道儿,咱们抱着消遣娱乐的想法,正确对待虚拟世界的输赢,自然不会给骗子可乘之机。

电信网络诈骗十大典型案例(4)| “微信好友”诈骗案

骗子自述

我今年24岁,上学上到初中就出去打工,找过几个临时工作,没干几天就不想干了。由于没有生活来源,我就想到诈骗微信好友,因为来钱快。

我找了几个朋友商议一起做,我前期提供新浪微博账号信息给他们,他们利用他人账号信息,冒充他人,并和被冒充人员的微博好友联系,通过我之前提供的各种信息,让好友相信我们就是被冒充人员,并关注冒充的微博账户。之后我们根据事先准备好的“话术”,在聊天过程中,告诉好友自己的手机无法登录微信,但自己在亚马逊商城线上买了手机、洗衣机等产品,希望好友帮忙查询订单进展。因为都是微信好友,大部分人觉得情面难却,基本都会答应帮忙查询,这个时候就给了我们可乘之机。我事先在网上购买一些微信号来冒充亚马逊客服,当那些好友询问订单时,会告诉他们订单已超时,需要重新付款。同时我会伪造一些网上银行转账凭证,由冒充他人微博账号的人通过微博聊天发给好友,让其代为支付订单尾款,最终“尾款”都是转到了我提供的银行账户。在此期间,我一共骗了16个人,获取金额9万余元。简要案情

2020年12月、2021年3月至5月期间,被告人叶某某、沈某等人经事先共谋,通过微博账号冒充他人,联系被冒充微博账户的好友,谎称因其手机无法登陆微信,委托对方查询其在亚马逊商城线上订购手机、洗衣机、化妆品等订单。被告人叶某某利用网上购买的微信号冒充亚马逊客服微信号,欺骗被害人所查询的订单已超时需要付款,并通过伪造的网上银行转账凭证欺骗被害人为其代付尾款。合计骗得被害人人民币9万余元。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叶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,判处叶某某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。法官提示

微信、微博中的好友大多都为熟人,很容易让人放松警惕,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不法分子的诈骗工具,且微信作为网络通信工具,存在虚拟性和不真实性,在发生金钱往来时,应多渠道验证好友真伪,通过打电话、开视频或当面询问等方式核实情况,保持相对的警惕性,千万不要冲动转账。

电信网络诈骗十大典型案例(5)| “网络贷款”诈骗案

骗子自述

我一直在家待业,直到2017年过年的时候,我表弟朱某某找我,让我去他公司上班。他公司是搞网络贷款的,去了之后,我成为了一名业务员,主要职责是,按照他给我的剧本的内容跟客户聊天,客户资料是他买来的。我会打电话给这些客户问他们要不要申请贷款、教他们如何操作。我们谎称要验证还款能力,让他们在自己的卡上存申请额度10%-20%的“验证资金”。这时我们团伙的刘某会打电话给这些客户,假装核对身份信息,让客户登陆我们搞的钓鱼网站、界面上显示的是实名认证系统,客户填写完相关认证资料,我们后台就可以提取他的银行卡余额、账号、密码,然后用客户的钱在基金平台上购买基金,再打电话给客户,我们告诉他们是做资金验证,看看他们是不是符合贷款条件,过十分钟返还。这时通过基金平台的提现功能,我们很快把买基金的钱返还到客户银行卡,客户这时就会很相信我们了。取得客户信任后,我们再打电话给客户说还需要再做一次资金验证,让客户把贷款总额的10%-20%作为保证金打到我们提供的银行卡账号上,这步由客户本人操作,这次客户打到我们账上的钱就被我们刷出来或转到其他卡上。等客户来问贷款情况时,我们以各种理由搪塞,把原来用于诈骗的电话卡取下来。

简要案情

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间,被告人吉某纠集多人(其他人均已判刑),以居住地为据点,组织实施网络贷款诈骗活动。为实施犯罪,该团伙组建了微信群,购买了手机、移动电话卡、银行卡和POS机等工具,并对团伙成员进行分工,编写了诈骗流程供成员学习。该团伙通过非法途径购买需要贷款人员的信息资料,冒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贷款对象联系,以办理贷款为由获取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号、密码等信息,以需要资金验证为由,让被害人将钱款打入指定银行卡,共骗取11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。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吉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,判处被告人吉某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
法官提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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